梦洁股份:监事会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和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代码:002397 证券简称:梦洁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3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名单的 审核意见和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 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1、 2018 年 3 月 29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了《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 2018 年 3 月 29 日,公司通过内部网站发布了《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公示期 为 2018年 3月 29日至 4月 9 日。 公示期满,没有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 监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 列入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 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 形: (1)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 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次激励计划。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 4月 11日 责任编辑:cnfol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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