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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科精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维科精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8/7 23:23:00

维科精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精华 公告编号:2017-032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年 3 月 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7 年 3 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包括直接送达)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 9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董事长何承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经与会董事的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子公司淮安安鑫家纺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为加快公司内部产业调整进度,推进安鑫家纺的股权转让工作,经公司经营层综合考虑该标的实际状况,再次调整拍卖价位,拟对安鑫家纺 100%股权通过公开挂牌竞价拍卖的方式进行转让,初始底价降为 4000万元。(详情请见《公司关于转让子公司淮安安鑫家纺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审议通过后,授权经营层办理本次公开挂牌竞价拍卖的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文件。公司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意参加本次竞价。 (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定及通知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 2017 年 4 月 10 日在宁波市柳汀街 225 号月湖金贸大厦 20 楼公 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17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表决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详见《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17-034。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特此公告。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审议转让子公司股权事项的独立意见 责任编辑:cnfol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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