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孚日股份(002083):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孚日股份(002083):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017/12/30 1:19: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1月8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17年11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孙日贵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公司拟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变【不超过120,000万元(含120,000万元)】的前提下,相应调整募集资金具体用途,公开发行可转债方案的其他条款项不变。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1)调整前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120,000.00万元(含12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上述生产建设项目将由公司负责实施。

为抓住市场有利时机,使项目尽快建成并产生效益,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进行部分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改变投入项目的前提下,对上述单个或多个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2)调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120,000.00万元(含12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上述生产建设项目将由公司负责实施。

为抓住市场有利时机,使项目尽快建成并产生效益,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进行部分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改变投入项目的前提下,对上述单个或多个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8)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以上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9)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17年12月5日(星期二)下午2:30在公司多功能厅召开公司2017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至第四项议案。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7-050)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