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多喜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多 喜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喜爱”、“公司”)2015年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就多喜爱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 审慎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960号”文《关于核准多喜爱 家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3,000.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7.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1,840.00万元,扣除主承销商海通证券保荐及承销费用等发行费用3,296.60万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8,504.12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并由其出具天职业字[2015]1088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 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15,356.98万元,募集资 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398.73万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147.14万元的 差异金额为人民币251.59万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包括购买理财产品 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三、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 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500万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可滚动使 用。
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投资期限一年,自 2017年年度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为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 银行理财产品。公司确定投资的上述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 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购买理财产品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不排除受到市 场波动的影响。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 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所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 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其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 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及相关 的损益情况。
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 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自有 资金、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 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董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 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
2018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时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一致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闲置募集资 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 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 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多喜爱关于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1、多喜爱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 品事项符合相关的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该事项 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 意意见。
2、多喜爱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多喜爱实施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多喜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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