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快讯】后谷回应雀巢
2017年5月,雀巢公司以后谷公司大量生产销售标注“咖啡伴旅”字样的植脂末产品,侵犯其持有的“咖啡伴侣”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由,将后谷公司起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8年2月28日,该案在朝阳法院开庭。
据了解,雀巢公司是全球知名食品制造商和销售商之一,其申请的“咖啡伴侣”商标于1989年9月核准注册。后谷公司是云南后谷咖啡有限公司旗下专门负责咖啡销售的公司,旗下“后谷咖啡”是知名的本土咖啡品牌,“伴旅”商标于2011年3月核准注册,有效使用期限到2021年3月。
雀巢公司认为,后谷公司销售的植脂末商品上所使用的“咖啡伴旅”字样,与其持有的“咖啡伴侣”商标极为近似,属于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为此,雀巢公司请求法院判令后谷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100万元。
针对雀巢公司的侵权指控,后谷公司认为,雀巢公司据以主张商标权的“咖啡伴侣”属于植脂末等商品的通用名称,其功能是和咖啡一起使用,用来改善咖啡品味和浓度等。此外,后谷公司在植脂末等商品上使用的“咖啡伴旅”字样与雀巢公司持有的“咖啡伴侣”并不相同或近似;即使构成近似,由于“咖啡伴侣”属于咖啡用植脂末等商品的通用名称,后谷公司的使用属于商品名称性使用,而不是商标意义上的使用,属于正当使用。
庭审当日,法庭未当庭宣判,双方均表示不接受调解。
4月4日,后谷公司在昆明发布“致雀巢的公开信”,表示认可双方在中国咖啡产业发展中所做的努力,希望加强合作,共同为消费者提供更健康的咖啡。
云南经济日报全媒体记者 吴一鸣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