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连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启枝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余丽坚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股) 110,390,000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股) -0.2987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8,135.9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2,456,323.65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34,762,614.5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18,162.92
合计 30,384,245.96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1、加盟模式带来的风险
加盟模式有利于公司节约资金投入,借助加盟商的优势进行全国性营销网络的扩张,降低投资风险,实现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张。现阶段加盟商在公司销售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如果公司的重要加盟商发生变动,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已通过与各加盟商签订特许经营合同来管理加盟店的数量、选址、销售业绩等方面,从而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但加盟店在人、财、物上皆独立于公司,与公司的利益诉求并不完全一致。加盟店在贯彻公司意图、执行公司发展战略方面可能偏离公司目标,若因加盟商严重违反合同或因其在经营管理等方面无法达到公司的要求,公司将解除或不与其续签加盟合同,从而会影响公司的销售收入。
公司已制定加盟店规范运作指引,对专卖店的加盟条件、开业形式、统一运营方式作出了规定,并在与各加盟商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中对选址、装修、日常运营等各个方面都作出了相关约定。随着加盟店数量的不断增加,若公司对加盟店的管理能力没有相应提高,或加盟商未按照公司统一标准进行运营,都将影响公司品牌形象,对公司拓展销售渠道造成不利影响。
2、经营业务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所处的家具行业具有一定的季节性,主要与国内居民的房屋装饰装修的季节性密切相关。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结构存在上半年较低、下半年较高的特点,特别是第一季度经营业绩相对较差,公司的经营业绩存在季节性波动的风险。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8,138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种类 数量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红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红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上述股东中李连柱和周淑毅为一致行动人,其他股东公司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