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新疆新闻5月24(郭江红\u00A0李亮关峰)5月24日上午,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区法院组织十余名执行干警、法警兵分两路奔赴执行现场,对三家经营正常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开展集中搜查执行行动。
此次集中搜查行动是沙区法院开展解决执行难“雷霆行动”的又一重要举措,该院筛选摸排出3起涉民生执行案件,通过现场执行,搜查企业经营场所,对现金、账册、保险柜进行逐一搜查。在此次执行行动中,沙区法院执行干警运用现场车载、单兵设备、执法记录仪等装置实时进行通讯联络,确保执行活动安全有序平稳进行。
申请执行人赵某原系被执行人新疆某公司驾驶员,工作期间因工致残,后经法院审理判决该公司支付赵某工资、伤残补助等14万余元。法院判决生效后,赵某迟迟没有拿到陪款,无奈向沙区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人员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执行裁定书,责令该公司限期履行法律义务,但该公司迟迟不履行法院判决。通过调查,执行人员得知该公司正常经营,属于有履行义务而拒不履行义务情形,为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沙区法院执行局决定对该公司进行搜查,查找财产线索,督促该公司尽快履行义务。当该公司负责人得知执行人员对该公司进行搜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后,迫于压力,该公司主动将执行案款缴纳至法院案款账户。
乌市某信息公司与乌市某科技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裁决后,乌市某科技公司迟迟不履行法律义务,乌市某信息公司申请沙区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执行中,执行法官多次联系某科技公司负责人,督促其尽快履行债务,该负责人数次做出付款承诺,但均未兑现承诺。鉴于被执行人乌市某科技公司的拒不履行行为,沙区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率队前往该公司进行实地搜查,通过搜查、查阅该公司办公电脑、相关票据等资料,得知该公司运转正常,仍在对外承接工程项目。当现场查封、提取了部分财务资料后,执行法官告知被执行人公司负责人相关法律后果,并告知该负责人法院将采取的执行措施,迫于强大执行压力,该公司负责人承诺三日内将全部案款缴清。
截止24日十五时,沙区法院执行局共开展入户搜查3案,查获财产价值31.5万元,其中现金16.37万元,扣押车辆1辆,主动履行2件,到位金额2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