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晶晶(化名)是个85后妹子,有一个同样是85后的老公。
说是老公,其实目前还只能说是事实上的“老公”:他俩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却已经有一个1个月大的女儿。
前天晚上10点左右,晶晶的女儿被拱墅区小河派出所的民警从登云路“捡”回了所里。
查查前晚的气象记录,气温还不到10℃。被丢在路边的胖胖女婴静静地躺在襁褓中眨着眼睛,没有其他任何随身物品,被一群毫不相干的路人围观着、议论着:她的爸爸妈妈去哪儿了?
晶晶在派出所拜托民警办理关系证明。
谁比谁狠,“赌注”竟是女儿
女婴实在过于年幼,小河派出所根本没有喂养的条件,没办法,民警只能把女婴先送去了儿童福利院。
时间到了昨天上午10点多,一名年轻女子急匆匆地跑进小河派出所,她就是晶晶。
28岁,160厘米不到的个头,一头披肩长发,深蓝色呢大衣配上黑色裤袜,晶晶不仅脸蛋漂亮,打扮也颇为时尚。
晶晶说自己前天晚上就已经来过一趟派出所了,昨天上午急匆匆赶来,为的是开一张关系证明。
她要证明什么?说出来可能大伙要吐槽:证明她是她女儿的妈。
可是口说无凭,怎么确认她是女婴的妈妈呢?女婴又是怎么会被丢在大马路上的呢?一番细问,晶晶才说出原委。
前天晚上9点多,晶晶和老公(暂且这样称呼他)在登云路和睦新村公交站,因为孩子抚养的问题发生了争吵,两个人断断续续地吵了将近一个小时。
眼看着老公没有让步的意思,暴脾气的晶晶一怒之下竟然把孩子丢在了马路边,打了一辆车,管自己走了。
“我以为我老公会把孩子抱走的,我后来放心不下还回去看过,结果没见着孩子。”晶晶喘着气,语气很急,“当时我以为小孩被老公抱回去了,还发了短信想确认,结果老公一直没回,我以为他还在生气,就没多想。”
到了当晚10点半,老公的电话来了:“孩子呢,你抱走了吗?”
“不是你抱走的吗?”晶晶反问。
原来,晶晶的老公当时也是非常生气,直接走掉了。走到半路,他也折回去瞧过一眼,没见着孩子,以为是晶晶抱回去了。
晶晶这下才知道麻烦大了,赶紧回到和睦新村附近到处问,这才知道孩子被民警带走了。当晚11点多,她找到小河派出所,孩子已经被送去了福利院。
学会成熟,这一课真得记牢
夫妻俩吵架归吵架,孩子丢在路上,难道回家后都没有发现不对劲吗?
晶晶说,自己并没有和老公住在一起,两人也没有领结婚证。晶晶是做美容美甲的,性格比较独立,她和老公是在KTV唱歌时认识的,随后感情迅速升温,并有了孩子。
在小河派出所里,晶晶一直是压着声音说话,急切地想要民警帮忙开一张关系证明。她之前以为要领回女儿是件挺简单的事情,可她赶到福利院后才知道,想要回自己的女儿,必须拿到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
“孩子出生才1个多月,我只有一张申领须知,还有手机里小孩的照片。”晶晶说。
倒不是民警故意刁难这个年轻又鲁莽的妈妈,关系证明确实不能随意开具给晶晶。“你还是得把孩子的出生证明拿过来,证明孩子跟你是母女关系由我们留档。然后我们警方去福利院把孩子领回来,再交给你。”民警说,目前晶晶所提供的材料,并不能证明她和女婴的母女关系,所以不能就这样把女婴领回去。如果晶晶无法提供出生证明,也可以申请做DNA鉴定,但时间就会比较长。
接待民警一再提醒晶晶,让孩子的父亲来一趟派出所,说明一下情况,不过,直到昨天下午,孩子的父亲也没有出现在派出所。
晶晶说,她和老公年纪都轻,不懂也没时间带孩子,如果这次能够顺利办好证件领回孩子,她打算过年时把孩子带回老家,让父母帮忙带着,自己再出来继续工作。
记者查阅资料并咨询相关人士后得知,2014年1月1日起,我国启用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第五版)。根据要求,晶晶所需《出生医学证明》应由她生产女儿的医院签发,由于女婴出生仅1个月,晶晶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女儿的姓名、她和老公的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需要医院调出她生产时的分娩记录,准确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后,交由医院审核。
程序算不上太复杂,但这对于这对似乎还没学会什么叫成熟的“小夫妻”来说,或许是一堂值得牢记的人生必修课。
(杭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