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189 证券简称:乔顿服饰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浙江乔顿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名称:浙江乔顿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地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简称:乔顿服饰 股票代码:831189 信息披露负责人:王献 信息披露义务人:乔顿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兰江路 125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协议转让权益变动日期:2015 年 12月 16日 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标准第 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5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 履行亦不违反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格式准则第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乔顿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负责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乔顿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根据本报告书中所载明的内容进行。除本信息 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释义...............................................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权益变动情况 ...................................... 6 第四节转让目的 ....... ...................................6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 .........7 第六节备查文件 ...........................................7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页 ...............................8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本报告书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乔顿集团有限公司 乔顿服饰、公司、本公司 指 浙江乔顿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乔顿集团有限公 司于 2015 年 12 月 16 日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 让 方 式 减 持 所 持 有 的 流 通 股 3,000,000 股,持股比例由 60.26% 变为 54.61%的权益变动行为。 本报告书 指 浙江乔顿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特别说明: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数值直接相加减的结果在 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小数点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注册号 330305000012485 企业名称 乔顿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梁辉光 设立日期 1996年 10月 24日 注册资本 壹亿零壹佰万元整 住所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兰江路 125号 邮编 325011 主营业务 投资业务 组织机构代码证 25445555-8 第三节 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名称股份种类 权益变动前 权益变动后 股东持股变动达到规定比例的日期权益 变动 股份数量 (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所持股份性质及性质变动情况股份数量 (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所持股份性质及性质变动情况乔顿集团有限公司乔顿服饰人民币普通股 32,00 0,000 60.26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0,333,333股;限售条件股 11,666,667股 29,00 0,000 54.61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7,333,333股;限售条件股 11,666,667股 2015年 12月 16日协议转让 (二)权益变动方式本次权益变动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的方式进行。 (三)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本次权益变动无需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 第四节 转让目的本次股权变动系乔顿集团有限公司协议减持所持有乔顿服饰流 通股合计 3,000,000股,占乔顿服饰总股本的 5.65%。转让目的:系根据股东意愿自愿减持, 优化持股结构。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乔顿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5年 12月 16日通过协议 转让方式将其持有公司的 300万股股份转让给自然人梁春玲,且其已 于 2015年 12月 10日通过协议转让将其持有公司的 300万股股份转 让给自然人林海清,同时筹划近期还将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公司的另 600万流通股平均转让给梁美玲、梁晓蒙两名自然人。其中林海清是乔顿集团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梁辉光的配偶,梁美玲是乔顿集团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沈应琴的配偶,梁春玲是乔顿集团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赵全安的配偶,梁晓蒙是乔顿集团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梁建友的儿子。梁建友、梁辉光、沈应琴、赵全安同时为公司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该等转让完成后,乔顿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23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3.31%,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以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页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乔顿集团有限公司 附件:权益变动表报告书(在对应空格处填“√”)基本情况公众公司名称浙江乔顿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公众公司所在地温州经济技术开发 区滨海二道 1288号 股票简称 乔顿服饰 股票代码 831189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乔顿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 区兰江路 125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减少√不变□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公众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公众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股转系统的竞价交易□ 取得公众公司发行的新股□ 通过股转系统的协议转让√ 赠与□ 通过股转系统的做市交易□ 继承□ 间接方式转让□ 执行法院裁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公众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有数量: 32,000,000股 持股比例: 60.26%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公众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有数量: 29,000,000股 持股比例: 54.61% 涉及公众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公众公司控股股东向收购人协议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是否导致其丧失控股股东地位 是□ 否√ 不适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挂牌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是□ 否√ 不适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偿 清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否√ 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乔顿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 12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