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高世宏任乌海市代市长
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六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彪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37人,实际出席35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决定接受史万钧辞去乌海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高世宏为乌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高世宏代理乌海市人民政府市长。
高世宏,男,汉族,1969年12月出生,河北辛集人,研究生学历,哲学硕士,高级会计师,200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7月参加工作。
1988.09―1990.07内蒙古大学经济系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0.07―1994.06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财政办科员
1994.06―1997.06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财政局科员
1997.06―1999.11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财政局预算科副科长
1999.11―2002.03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财政局预算科科长
2002.03―2003.11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00.09―2002.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本科班学习)
2003.11―2006.07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2006.07―2007.01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委副书记、代旗长
2007.01―2008.09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委副书记、旗长
2008.09―2011.08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委书记
(2006.09―2009.07在中央党校研究生院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2011.08―2013.12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盟委委员、秘书长
(2011.09―2014.06在内蒙古大学哲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学习,获哲学硕士学位)
2016.06―2016.12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委党校校长
2016.12―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委副书记,市政府
(原标题为《乌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决定:高世宏代理乌海市政府市长》)
(原标题: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高世宏任乌海市代市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