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姜天武先生的通知,姜天武先生和伍静女士就股份分割形成如下内容:
根据姜天武先生与伍静女士签署的《离婚协议》,姜天武先生应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127,488,432股股份分割过户至伍静女士名下,自过户之日起上述股份归伍静女士所有。过户完成后,姜天武先生对伍静女士持有的127,488,432股公司的股份具有优先受让权。
同时,姜天武先生与公司5%以上股东李建伟先生、李菁先生、李军先生以及张爱纯女士签订了《表决权委托协议》(详见《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的公告》(2017-010)):
李建伟先生将其持有的25,0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66%)、李菁先生将其持有的16,0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4%)、李军先生将其持有的16,0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4%)、张爱纯女士将其持有的16,0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4%)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姜天武先生行使。委托期自姜天武先生股份分割过户之日起三年。
截止信息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682,909,018股。待股份分割过户后,姜天武先生将合计拥有200,488,433股公司股票的表决权,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29.36%;伍静女士将与其一致行动人伍伟女士合计持有梦洁股份134,917,132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9.76%。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此次股份分割后,姜天武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变更为
127,488,4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67%。姜天武先生与公司5%以上股东李建伟先生、李菁先生、李军先生以及张爱纯女士签订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协议签署后,姜天武先生仍为公司单一表决权比例最大的股东,姜天武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姜天武先生与伍伟女士的一致行动人关系随着姻亲关系的解除
而解除。伍伟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7,428,700股,持股比例1.09%)与伍静女士因为姐妹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9.76%的股份。
3、公司将根据股份分割的变更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