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费县发电有限公司(以下按当地俗称简称为“费县电厂”)位于山东省沂蒙山革命老区临沂市费县境内,总装机容量7200MW,总资产48.24亿元,是亚洲最大的火力发电厂。然而,这看似繁荣的生产场景背后,却是企业的连年亏损和国有资产的不断流失。承办此案的检察官告诉记者,费县电厂累计亏损8个多亿,对费县的经济发展没有起到任何好的促进作用。(5月16日 检察日报)
在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中,“刘新建”作为汉东油气集团总经理,为了一己私利,把“公单位”的资产当成自己“报恩”的资本,与赵瑞龙合谋侵吞挪用国有资产7亿,终锒铛入狱,被判无期徒刑。而在现实中,竟然也有现实版的“刘新建”,这位“费县电厂”总经理史佩珍,也曾风光无限,也曾成为当地干部的楷模,也终东窗事发,被检察机关立案调查。那么,为什么这两位国企老总下场如出一辙?是什么让他们走上侵吞国有资产的“不归路”?
这两位国企老总之所以都走上了“不归路”,主要是其从根本上没有分清“公单位”和“家天下”。在国有企业改革进程中,中心环节和核心内容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提高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但一些诸如“刘新建”的国企老总,在改革中尝到了“甜头”,逐渐忘了自己的权力和地位来自哪里,在国有企业中培植自己的“党羽”,大搞“一言堂”,把国有资产揣进自己的“腰包”,更把“公单位”当成了“家天下”,从而走上了这条“不归路”。
事实上,要杜绝国企“一把手”公私不分,侵吞国有资产的情况发生,还需要内外两方发力,双管齐下。一方面,要从内部调整某些国企的内部结构与人事安排,让“一把手”的“一言堂”搞不下去,“党羽”培植不起来。这就需要强化国企内部党建工作,加强民主生活会的作用,对独断专权的“一把手”形成内部监督与权力制衡,另一方面,纪检监察部门在外部要加大对于此类经济犯罪的监督力度与打击力度,严格按照法律程序与中央部署安排。要坚决落实“零容忍”的态度,牢牢把握惩治和预防经济领域职务犯罪的重要职责,为经济发展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把公私不分的“刘新建”们从国有企业中剔除出去。
长江网网评员:鹏唳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