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易燃苯板装修库房、安装的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损坏、疏散通道被堵住……日前,在大连市公安消防支队为夏季达沃斯消防安保进行的全面检查中,多家酒店商场等公共场所存在的消防隐患被一一发现,并被责令整改及查处。
西岗区消防大队在对辖区海尚友嘉酒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酒店三层的清扫间库房使用了苯板进行装修。据了解,苯板为易燃物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明令禁止使用的装修材料。西岗大队监督人员依法给予该场所三层清扫间库房临时查封的行政处罚。检查结束后,大队监督人员约谈了该场所法人,实地指导其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共同研讨整改隐患中存在的问题,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隐患整改到位。目前该场所已将苯板装修全部拆除。
金州公安消防大队在对鑫鑫假日酒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损坏;此外,酒店501房间的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规定,存在消防隐患,该酒店被消防部门依法罚款。
甘井子区公安消防大队监督人员在对明华商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疏散通道被堵塞。同时存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配置数量不足等火灾隐患,大队依法对该单位罚款,对于快餐区域电气线路未穿管保护的火灾隐患责令其限期整改;在对甘井子一洗浴中心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一层东侧房间使用可燃材料装修,东侧疏散出口处设置临时房间占用了消防疏散通道等消防安全隐患,针对以上隐患,大队对东侧使用可燃材料装修的房间予以临时查封,对东侧出口设置临时房间的隐患,责令其15天内限期整改。
中山区公安消防大队在对大连金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一层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之规定,检查人员依法对该单位处5500元罚款;在对大连丽苑大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消控室主机存在多个故障点,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之规定,检查人员依法对该单位处7500元罚款。
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消防部门共检查单位1538家,发现火灾隐患1712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914处,查封106家,责令“三停”3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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