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00A0\u00A0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u00A0\u00A0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公司关于召开二○一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再次将召开二○一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提示性公告如下:
\u00A0\u00A0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u00A0\u00A01、股东大会届次:二〇一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u00A0\u00A0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u00A0\u00A0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5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二〇一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u00A0\u00A0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u00A0\u00A0(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30
\u00A0\u00A0(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17年5月25日15:00~2017年5月26日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25日下午15:00~2017年5月2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u00A0\u00A0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u00A0\u00A0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19日(星期五)
\u00A0\u00A07、会议出席对象:
\u00A0\u00A0(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u00A0\u00A0于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u00A0\u00A0(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u00A0\u00A0(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u00A0\u00A0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路1号桑达科技大厦17楼会议室
\u00A0\u00A0二、会议审议事项
\u00A0\u00A01、审议《关于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提案》。
\u00A0\u00A0以上提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提案相关内容详见2017年5月11日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u00A0\u00A0四、会议登记事项
\u00A0\u00A0(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2)。
\u00A0\u00A0(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u00A0\u00A0(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于规定登记时间内进行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u00A0\u00A02、登记时间: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17年5月24日至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u00A0\u00A0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路1号桑达科技大厦16楼 证券部
\u00A0\u00A0信函请寄以下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技路桑达科技大厦16楼证券部。(邮编:518057)
\u00A0\u00A0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u00A0\u00A0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u00A0\u00A0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u00A0\u00A0(1)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路1号桑达科技大厦16楼
\u00A0\u00A0(6)联 系 人:李红梅 朱晨星
\u00A0\u00A0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u00A0\u00A0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u00A0\u00A0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u00A0\u00A0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u00A0\u00A0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u00A0\u00A0二○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u00A0\u00A0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u00A0\u00A0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u00A0\u00A02、投票简称为“桑达投票”
\u00A0\u00A0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u00A0\u00A0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制,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
\u00A0\u00A0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u00A0\u00A0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u00A0\u00A0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u00A0\u00A0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u00A0\u00A0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u00A0\u00A0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u00A0\u00A0兹委托 先生 (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u00A0\u00A0本人对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审议事项的委托投票指示如下:
\u00A0\u00A0说明:每项议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并在相应的空格内画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u00A0\u00A0委托人姓名(名称):受托人姓名:
\u00A0\u00A0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u00A0\u00A0委托人持股数量:受托人签字(盖章):
\u00A0\u00A0委托人股东帐户:有效期限:
\u00A0\u00A0委托人/法人代表签名(盖章):
\u00A0\u00A0(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委托人如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