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有住宅以来,凶宅一词就一直伴随着人类。无论国内国外,只要有人住进了凶宅,就会大难临头,不是得了重病九死一生,就是与死神“相吻”一命呜呼。因此,选择一个对我们自身有利的屋宅是相当重要的,哪怕你是短暂的居住、办公等也不能马虎,否则,轻者运气下降,重者大难临头。
??在中国,可以说,“趋吉避凶”是我国传统文化中普遍存在的心理现象。现实中,基于观念和风俗习惯,人们对住宅内发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感到忌讳和恐惧,这是客观存在的普遍现象,也是善良无害的风俗。而且,“凶宅”的价格一般与正常房屋的价格有很大差别,并降低房屋升值空间,这些都是购房人非常注重的考量因素。
??虽然“凶宅”是小概率事件,但若摊上某位买家头上,这就是天大的事情。如今在北京就拥有房产中介构建起“凶宅数据库”,以避免人们购买到凶宅。同时,一些二手房买家为避免买到凶宅已锻炼成柯南的本事,走访邻居打听房屋过往历史,还要上网查询小区新闻。根据房产律师的介绍,如果买家对“凶宅”非常忌讳,除了口头向业主和中介查询外,最有力的武器是合同条款。买家应该在合同中清晰写明有关事项,业主和中介隐瞒“凶宅”历史就不能“侧侧膊”就过去。所以融360小编特意总结了两大要点帮助您保护自身权益
??第一点 多方面打探消息
??买家若对“凶宅”有所避讳,应多方探听业主出售房屋的情况,比如到辖区派出所了解或将其购买房屋地址作为关键字在网上搜索,也可向周围邻居探听房产相关消息。
??这样得到的消息可以比较客观详实,用作买房参考再好不过了。
??第二点 在合同中明确房屋的条件
??买家可要求业主在合同中约定信息披露条款,如“业主保证所出售房屋中未曾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严重刑事案件等可能导致买家心理不安的情况。若买家发现房屋中曾经发生过上述情况而业主未曾予以书面披露,买家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业主赔偿10万元”之类的合同条款。
??这样的约定可以督促业主披露房屋信息,也可以让买家在发生纠纷寻求法律救济时有据可依。另外,业主如自身房屋曾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严重刑事案件等事实,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主动向买家说明,并以书面形式予以告知。
??第三点 莫要轻信房产中介
??现在的二手房市场鱼龙混杂,如果中介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对房屋进行销售,我们就要提醒自己留个心眼。
??所以,对于中介公司及经纪人员在向消费者提供中介服务时,除要按照行业规章制度的规定,如实告知物业的权属、面积、使用年限、用途、抵押、租赁、使用限制等基本情况外,对于非告知义务的内容,应当秉承诚实信用原则,根据消费者的要求如实调查、了解和反映情况,不应未做调查就随意承诺,或提供虚假信息或作虚假承诺,误导或诱骗消费者交易。
??若消费者对“凶宅”有所避讳,且需中介公司及经纪人员配合调查的,应明确向其告知,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房屋的条件。
??如果在看房买房时能够做到以上三点,融360小编相信一定会大大降低买到“凶宅”的概率,如果你还不放心,小编再教您几个小窍门,一秒钟即可识破“凶宅”
??低于市价行情的屋子,必有不利市场及卖方的条件。如屋子在风水上有不利之处、曾经死过人或结构有问题等等。
??屋子太老,时间久远,过去必定承受过太多的人,由于各方面的人际关系也会在房子内部积攒很多的怨气,久住则易受影响。
??屋内如果看见符纸,判断是求财吉祥的,还是避煞驱鬼的,如果是压煞驱鬼的,不管房东如何托词,最好都不要住进去,以免惹祸伤身。
??如房屋内曾有严重的病人,最好不要买,免得惹秽气、衰气上身。
??如果风水方位有很多问题也不宜租住,例如:窗前有“天斩煞”“隔角煞”“探头煞”“千只眼”等,室内有“穿心煞”“横梁煞”等,门前有“路冲”“对冲”“反弓水”等,都不太适合居住,以免影响自己事业的发展。
??屋宅最好不要靠着坟场墓地,最好要有一百公里以上的距离,最好不要有昏暗的狭窄过道,如屋宅四周人气旺盛,倒还不至于犯到煞气;如屋宅靠坟场太近,四周又荒无人烟,最好不要住进去。
??屋宅太暗,阴气太重,容易招邪;白天开窗屋内仍阴暗的宅子,属阴气过盛,阳气不足之地,一般人最好少住。
??所谓孤宅,是指屋宅四周只有你一间屋宅;或者一栋大楼里,只有你一户人家;因人少阴气胜,这种孤立无援的地方,也不利于居住。
??(9)不靠深山恶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