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00A0 \u00A0 \u00A0 \u00A0 中国消费者网上海讯(邱欣怡 记者 刘浩)9月12日,国家质检总局通报了2017年净水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情况。标称品牌为飞利浦、九阳、森乐、荣事达 Royalstar、沃特德 WTD、机器人、晶达、容声等38批次样品不合格。
据介绍,本次共抽查了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和广东等9省(市)的107家企业生产的109批次产品,依据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30307-2013《家用和类似用途饮用水处理装置》、QB/T 4143-2010《家用和类似用途超滤净水机》、QB/T 4144-2010《家用和类似用途反渗透净水机》等标准要求,对净水器产品的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机械强度、结构、电源线连接和外部软线、螺钉和连接、结构性能(静水压力)、整机卫生安全、总净水量、脱盐率、回收率等1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检验,69家企业生产的71批次产品合格,38家企业生产的38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34.9%。其中,整机卫生安全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有35批次产品,主要原因是部分生产企业使用了卫生安全不达标的与水接触材料及部件,产品说明书中缺失对净水器冲洗的时间、水量等关键信息。
总净水量不符合标准要求有9批次,主要原因是部分生产企业使用了低质量的水处理滤芯,导致在企业标称的总净水量范围内,净水器的出水水质和对污染物(重金属、有机物和微生物等)的去除效果不达标。
电源线连接和外部软线不符合标准要求有6批次,主要原因是部分生产企业使用的电源线截面积达不到标准要求。长时间过载使用将会导致线体发热、绝缘皮老化开裂,产生漏电等事故隐患。
输入功率和电流不符合标准要求有2批次,主要原因是部分生产企业虚标产品额定功率。如果消费者使用的电源插座容量过小,插座容量不能满足使用要求,将会造成发热等过载现象。
此外,结构性能(静水压力)项目、回收率项目、脱盐率项目各有1批次不合格,另有1批次产品无法正常工作。
38批次不合格样品商标涉及:沃特德 WTD(图形商标)、森乐、机器人、ENMET、MUL(图形商标)、碧贝尔(图形商标)、荣事达 Royalstar、晶达、Joyoung 九阳(图形商标)、SWO上益、香安(图形商标)、航迪、凯马 kaima、HEROWATER(图形商标)、亲水坊、NIVICO尼维柯、Opnan、尊创 ZUNCHUANG、振忠、凯芙隆、飞利浦、HWAK、容声(图形商标)、科怡康KEYCAN(图形商标)、粤康YUEKANG、SANJING三景(图形商标)、Imrita爱玛特(图形)、法兰尼、华迈、wiNTRO 万泉达(图形商标)、速腾 SuTENGVLOS威诺思、INSE樱雪等。
值得关注的,国家质检总局还披露了在2015年和2017年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净水器企业名单:森乐净化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北京沃特德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慈溪市观海卫普吉电器厂、宁波山点水电器有限公司、广东容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