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 安奈儿 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第三条 公司 系深圳市岁孚服装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
第四条 公司于2017年5月 4 日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核准,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于2017年6月 1 日 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 发行后公司总股本1 0,000万股。
第五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2018号天安云谷产业园一期3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1 ,630,100元。
第八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
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用舒适的产品和服务赢得孩子和妈妈的心,成为一
个长久的企业,为员工、股东及社会创造最大效益。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服装的设计、销售(不
含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
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体育用品、鞋及其配
饰品的销售及其它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兴办实业
(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网上经营服装销售、网上贸易。许可经营项目:
服装的生产 (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 公司在任何时候均设置普通股。公司根据需要,经股东大会批准并经
国务院授权的公司审批部门批准,可以设置其他种类的股份。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
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发起人缴纳股本后,不得抽回股本。
第十八条 公司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
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一( 1 )元。第二十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集中
第二十一条 公司 设立时,向发起人发行有表决权人民币普通股柒仟伍佰万
(75,000,000)股。全体发起人均以其在深圳市岁孚服装有限公司 的股权
所对应的经审计后的净资产出资。公司设立时各发起人的持股数和持
序号 姓名 认购股数(股) 持股比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