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绍兴检验检疫局调研员陈超携相关部门负责人来到浙江洁丽雅纺织集团公司,向该公司颁发了绍兴市首张“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证书”。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核评定,准予该公司生产的洁丽雅毛巾系列产品(洁丽雅牌)使用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标志。洁丽雅毛巾系列产品(洁丽雅牌)也是获国家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的全省首个工业品、全国首个纺织品。
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是质检总局为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决策部署而建立的一项配套制度,旨在对由地方特有的自然地理因素、人文历史因素形成的名特优产品进行原产地保护的基础上,植入生态元素,即产品整个生命周期从原料开始到生产加工到包装销售直至废弃物处理都符合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资源节约的要求。
检验检疫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推进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是十分有必要的。这不仅能帮助企业提升产品档次,增强国际竞争力,赢得市场扩大出口,也是引导企业走绿色生态道路,向质量效益型、生态集约型方向转型升级,从而促进外贸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对于我们检验检疫机构而言,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是一个全新的领域,它与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服务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原则是一脉相承的,也是我们个人为建设生态文明贡献力量的重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