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n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r\n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r\n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r\n 重要内容提示:\r\n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杨东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自2018年2月1日起于\r\n未来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r\n交易和大宗交易)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票不低于100万股且不超过500万股。\r\n ●2018年2月1日公司收到杨东文先生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函,当日杨东文先生\r\n的配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r\n的0.2269%。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增持后杨东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维科\r\n精华股份37,686,7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523%。\r\n 2018年2月1日公司收到杨东文先生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函,杨东文先生的配\r\n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r\n 一、 本次增持情况\r\n 2018年2月1日持股5%以上股东杨东文先生(杨东文先生同时为公司副董事长\r\n兼总经理)的配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1,000,000股,\r\n占公司总股本的0.2269%。杨东文先生原持有公司股份36,686,775股,占公司总\r\n股 本 的 8.3254% , 本 次 增 持 后 杨 东 文 先 生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共 持 有 公 司 股 份\r\n37,686,7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523%。\r\n 二、 后续增持计划\r\n 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同时提\r\n升投资者信心。杨东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自 2018 年 2 月 1 日起于未来 6\r\n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和\r\n大宗交易)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票不低于 100 万股且不超过 500 万股(详见刊\r\n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r\n股 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06)。\r\n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r\n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r\n 四、杨东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r\n所持有的公司股份。\r\n 五、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r\n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r\n关规定,持续关注杨东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r\n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n 特此公告。\r\n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n 二零一八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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