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商务信息网讯 10月,李某通过微信结识了被害人女孩金某。10月10日下午3时,两人在海淀区文林大厦门前见了面,李某以“找个地方聊天”为由,带着金某进入了大厦。随后,两人在10层楼梯间内发生了性关系。
当日下午5时,不满足的李某竟开始频频给金某发送微信,威胁对方称自己在双方发生性关系时偷拍了视频和照片,如果金某不向自己指定的账户转账3000元,就将金某的不雅视频发布到网上。
让他没有想到的是,金某不久后就报了警。据李某交代,自己曾以相同的手段与另一名女子发生性关系,并向对方勒索现金,但未能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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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李某是江西上饶人,三年前以优异成绩考入了北京某知名高校。现在李某已经是大三的学生,本应有美好的未来,却因自己的一时糊涂而蒙上了尘土。
近日,海淀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对李某批准逮捕。




